科研项目经费拨转办理指南
一、申请经费拨转的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为中国人民大学教学科研人员;
2、资助经费已经拨至我校账户;
3、经费受款人为项目组主要成员;
4、经费拨转不违反相应项目管理办法规定。
二、申请经费拨转时需提交的材料:
1、中国人民大学项目经费拨转申请表(一式两份,并请双面打印)(见附件);
2、项目申报书或项目协议书或项目合同书(含项目组主要成员名单);
3、项目合作协议书(明确项目负责人和经费受款人在项目工作上的分工、权利、义务等);
4、合作(外协)单位是公司、企业的,应提供收款单位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等相关资料;
合作(外协)单位是高校、科研院所、社会团体等公益性组织的,应提供收款单位组织机构代码等相关资料。
三、拨转程序:
1、拨转申请表交受款人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审核签章;
2、以上全部材料(一式二份)依次提交我校理工学科建设处、财务处审查;
3、携审查通过的申请材料至财务处会计科办理拨转手续。
附件:中国人民大学项目经费拨转申请表(请双面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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