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治理沙龙回顾 I大平台与小商户: 生存处境与应对策略
信息来源:RUC人工智能治理研究院 发布日期: 2026年3月13日
2026年3月11日,由中国人民大学人工智能治理研究院主办的第十八期人工智能治理沙龙举行。本次沙龙围绕平台经济下大平台与小商户的生存处境与应对策略展开,由河海大学社会学系副教授邵占鹏、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王海宇进行主题分享,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院副教授、人工智能治理研究院研究员李丁担任对谈嘉宾,沙龙由人工智能治理研究院院长、哲学院教授刘玮主持。两位报告人分别以外卖平台和数字货运平台为切口,揭示了平台在扩张市场机会的同时,如何通过规则设计与算法控制重构小商户的依附处境,将其推向“增收不增利”的盈利困境与“逐底竞争”的经营秩序。
主旨报告一
何以增收不增利?
——外卖大战中商家处境的形塑机制
邵占鹏首先回溯了平台经济研究中关于商家经营困境的多种解释路径。已有研究中的主流观点分别从政治经济学、市场竞争与技术控制等角度切入:政治经济学视角强调平台对数据等生产资料的占有形成结构性锁定,使商家处于依附地位;市场竞争视角关注注意力经济下平台通过竞价排名将曝光度与资金投入直接挂钩,迫使商家陷入透明化竞争;技术控制视角则揭示平台通过算法与机制设计将经营风险系统性地外包给商家,形成自我剥削模式。然而,既有研究更多呈现结构性限定,对平台控制策略随市场竞争阶段动态调整的过程性特征关注不足,也忽视了不同类型商家在议价能力与依附程度上的显著差异。
针对外卖平台竞争期间商家“市场规模高速增长”与“利润不升反降”的悖论。邵占鹏及其研究生张启冬通过参与式观察与多主体访谈,构建了以“平台控制强度”与“商家依附程度”为核心变量的动态分析框架。研究发现,在外卖大战的“弱控制”阶段,平台通过高额补贴重塑消费习惯;其结果为强依附商家(中小单体店)被迫形成流量依赖,而弱依附商家(品牌连锁)则让渡核心数据权益。与此相对应的,是监管介入后的“强控制”阶段,平台通过竞价排名向强依附商家转嫁成本,引发内卷式竞争,同时利用规则体系和数据壁垒对弱依附商家实施结构性锁定,侵蚀其经营自主性。
据此两位作者提出两个判断:一方面,平台控制的强度并非恒定,而是随市场竞争态势动态演化;另一方面,商家对平台的依附程度存在差异,强依附商家与弱依附商家虽都依附平台,但具有不同的微观控制机制。
两位作者还提出了四方面的反思与启示:第一,在具有垄断性质的平台生态中,跨平台经营非但未能赋予商家实质的博弈筹码,反而导致多重规则适应与成本叠加的结构性锁定;第二,在微观层面揭示平台“内卷化”机制表现为平台将搜索排名、营销推广与履约评价等要求制度化,把流量从公共资源转变为需要竞价获取的稀缺商品;第三,反思平台间竞争非但未带来传统理论预期的市场效率提升,反而将市场竞争生态的维持成本系统性转嫁给商家;第四,基于平台准公共品属性,需要推动监管重构与算法治理,从价格导向转向质量导向,使技术红利真正惠及商家。
主旨报告二
从市场扩张到逐底竞争——数字货运平台下卡车司机的处境与调适
王海宇从卡车司机这一长期被忽视的群体切入,展开平台经济下小商户处境的分析。他首先指出,卡车运输业作为中国物流体系的毛细血管,承载着全国73%的货运量,而数字货运平台的兴起正深刻改变这一传统行业。在平台经济研究中,既有解释路径主要分为两类:一是“平台红利”视角,强调平台降低信息搜寻成本、扩大交易半径、使分散主体更容易进入市场;二是“算法控制”视角,关注平台通过排序、可见性和信用机制规训劳动过程。然而,这两类研究均将平台与个体视为二元对立关系,且忽视那些通过平台找货的自雇司机,既是劳动者,也是经营者的双重身份。
在此基础上,王海宇提出,一方面,平台确实扩大了司机进入市场、接触货源的机会,使缺乏稳定货源的自雇司机(约占司机整体的60%)更容易找到货主;另一方面,平台通过规则设计系统性地重组了司机的市场处境——公开价格竞争鼓励货主压价,对司机设置高门槛与强规训(人脸识别、信用分、押金),以额外费用覆盖经营全过程(技术费、加速抢单充值),甚至放大线下货运中介的议价权力,最终将行业风险转嫁至个体与家庭。他据此提出数字货运平台扩张的是进入机会,重组的却是小经营者的弱势处境。
面对这一局面,他提出五方面反思与启示:第一,平台推动的并非传统意义上的市场竞争,而是“逐底竞争”。市场主体不通过技术创新或服务提升竞争,而主要通过压低价格、压缩劳动成本、外包风险来维持竞争力,使行业底线不断下降;第二,自雇卡车司机应被视为“重资产型平台小商户”,其前期投入大、资产绑定强、退出成本高,平台竞争对其影响不只是收入波动,更可能导致经营亏损、债务违约与家庭破产;第三,司机的生存调适策略(关系外移、有限使用、成本内化、学习经营、被迫服从)揭示了个体在结构性压力下的能动性,但这种能动性难以扭转整体处境;第四,自由市场竞争未必带来优胜,反而可能使安全、劳动条件与经营稳定性同时被侵蚀;第五,当平台将风险转嫁给个体,最终的事故成本、家庭托底与社会保障缺口将由全社会承担,形成“自由市场无胜者”的困境。监管需正视平台作为市场组织者的公共属性,从定价规则、数据透明与风险分担机制入手,避免“逐底竞争”成为常态。
交流与讨论
现场讨论热烈,焦点集中于平台竞争的逻辑与后果。对谈嘉宾李丁提问了外卖平台“增收不增利”是否意味着总利润下降的问题。张启冬回应,调研显示商家毛收入在扣除各项成本后,无论利润率还是总利润均未增长。
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王福玲副教授提出,平台为何不打“质量战”而打“价格战”的疑问。邵占鹏分析,平台以低价锚定消费者,短期内能快速抢占流量;消费者全网比价习惯已被塑造,低价优先成为常态。王海宇从货运平台视角补充,货主端可随意改价的设计本身就在鼓励压价,而司机端的高门槛与强规训又使其难以拒绝低价订单,这种结构性不对等迫使司机卷入逐底竞争。
有同学分享个人经历:通过货运平台搬家,最终成交价远高于平台指导价,且司机实际收入被中介大幅抽成。王海宇回应,这一案例恰恰印证了平台放大线下中介议价权的观察,平台非但未能消除中介,反而通过低门槛的货主端与高门槛的司机端设计,为中介创造了更大的套利空间。邵占鹏进一步指出,平台兼具市场组织者与竞争参与者双重身份,但逐利本性使其难以自发转向质量导向,分散的小商户也难以对抗平台,需外部监管介入才能形成规制。王海宇对此表示认同,并补充道,货运司机的“关系外移”等调适策略虽能缓解个体压力,却无法改变整体竞争秩序,反而可能使交易更不透明、风险更难以监管,这进一步凸显了制度性干预的必要性。
本次沙龙从外卖商家到卡车司机,呈现出平台经济在不同行业中重构中小经营者的生存处境,看似迥异的群体遭遇着相似的结构性困境。平台在扩张市场机会的同时,通过规则设计与算法控制将竞争成本系统性转嫁给小商户,使其陷入“增收不增利”的盈利困境与“逐底竞争”的经营秩序。平台经济面临的核心挑战,不再是如何提升匹配效率与市场规模,而在于当平台同时扮演市场组织者与竞争参与者时,如何重构权力边界与责任分担机制,使技术红利真正惠及构成市场基础的万千小商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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