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日报](转载)关于2017年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限项问题的问答
一、2017年的项目申报指南与2016的项目申报指南有变化吗?
变化1:2016年指南规定,项目主要参加人员的申报项目和改革前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在研项目总数不得超过两个。2017年按照项目任务书对科研人员分为4类人员(项目负责人、课题负责人、项目骨干、其他人员)的提法保持一致,采用了“项目骨干”这一说法,同时规定,项目骨干的申报项目和改革前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在研项目总数不得超过2个。
变化2:2016年指南规定的不受限项的是指计划任务书执行期到2016年12月底之前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2017年规定,计划任务书执行期(包括延期后的执行期)到2017年6月30日之前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不在限项范围内。
二、哪些人员不能申报2017年国家重点计划?
特邀咨评委委员不能申报项目(含任务或课题); 参与重点专项实施方案或本年度项目指南编制的专家,不能申报该重点专项项目(含任务或课题)。注意此项,参与2016年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专项项目指南编制的专家不在限项(含任务或课题)之列。除动源君刚才明确的项目(课题或任务)负责人外,对项目骨干承担项目限项疑问比较多。
三、关于限项:
1.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的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但可以参与课题?
2017的重点专项申报指南指出,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项目(含任务或课题)。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的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也不得参与申报项目(含任务或课题),即国家重点研发计划2016年项目的负责人不仅不能牵头2017年的项目(任务或课题),也不得参与申报项目(含任务或课题)。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将科研人员分为项目负责人、课题负责人、项目骨干、其他人员四类,其中前三类人员参与查重,第四类人员主要关注是否违反工作时限的要求,即参与项目工作的时间之和不能超过12个月,另外,如果参与项目的数量超过3个,会做相应标注。”根据项目申报指南要求,项目骨干的申报项目和改革前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在研项目总数不得超过2个。因此,王教授今年仍然可以以项目骨干的身份参与申报,以其他研究人员的身份申报同样可以。
如果王教授以前没有任何在研项目,如改革前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仅仅是在2016年的专项以项目骨干的身份申报,2017年仍然可以申报,包括以项目负责人的身份申报。
(本文转载自科技日报主办微信公众号“锐动源”(stdaily-r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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