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北京市旅游产业知识产权工作的指导意见
信息来源:北京市知识产权局网站 发布日期:2021-12-31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实施首都知识产权战略的意见》和《关于全面推进北京市旅游产业发展的意见》,加强本市旅游产业知识产权工作,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加强旅游产业知识产权工作的意义、基本原则和目标
北京市“十一五”时期,旅游产业得到快速发展,旅游产业知识产权工作也取得了较大进步,在旅游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旅游服务业等领域,商标、专利、版权等知识产权制度在一些企业得到初步建立,涌现出全聚德、中青旅等一批国内、国际知名的企业和品牌,有效促进了旅游业的快速健 康发展。北京市“十二五”规划提出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的战略目标。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快发展旅游业文件的意见》进一步明确要把旅游业培育成首都经济的支柱产业,力争2015年“创建国际一流旅游城市”。这对我市旅游产业知识产权工作提出新要求。目前,北京市旅游产业还存在知识产权意识薄弱、保护环境不完善等问题,假冒知名旅行社、核心景点商标被抢注等现象还时有发生。因此, 大力提升知识产权意识和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水平,全面加强旅游产业知识产权工作,很有必要。
加强旅游产业知识产权工作,应坚持以旅游企业等市场 主体为主导、以加强旅游协会等行业组织作用为辅助,政府部门积极促进和保护的基本原则。
旅游产业知识产权工作的目标是:旅游企业等市场主体建立企业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制度;行业协会建立对旅游企业知识产权工作指导协调机制;政府部门形成有效的监督 指导机制;最终形成由政府部门、行业协会、旅游相关企业。 和从业者共同参与的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在旅游产品制造销售、旅游服务、旅游景点等领域造就一批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力的驰名商标和具有良好效益的专利技术,使首都旅游业知识产权工作取得明显进步,为建设国际一流旅游城市提供重要支撑和保障。
二、提升意识,完善制度,推动各旅游产业经营主体深入开展知识产权工作
(一)旅游产业各经营主体及从业人员要积极提升知识产权意识。要充分认识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对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的作用,通过专题培训、案例讲评、研讨会、知识竞赛等形式,对本单位领导和员工开展知识产权教育和培训,提升旅游产业从业人员的知识产权意识,使其了解知识产权基本知识,掌握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基本方法,在企业建立知识产权工作制度。
(二)旅游景区经营管理单位要做好商标注册和经营管理工作。要结合景区的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将有代表性的著名景点作为核心要素进行商标注册,防止优势品牌资源流失。拓宽商标经营思路,加强与旅游产品生产销售单位、旅游服务单位的合作,通过授权使用、贴牌加工等模式最大限度地提高品牌资源的利用率。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名录》及我市其它不可移动文物为主体的景区要立足于文化资源特点和保护现状,以整体性保护为目标,生产性保护为突破口,结合北京特色,做好历史文化公共资源的商标保护,有序引导文化资源的发掘和利用,促进文化旅游发展。在对外商标许可时,要规范合同,加强品牌价值的保护,规范好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三)旅游产品生产销售企业要注重专利、商标和版权的创造、运用、管理和保护工作。充分利用北京的旅游资源 和科技优势,开发创造具有首都特色的专利旅游产品。充分利用现代技术对传统民间工艺进行改造,形成一批具有首都 特色又富有时代特点的工艺产品,并对成果进行有效的专利保护。重视对著名景区核心景物的微缩产品进行外观设计专利保护。加大对旅游产品及其包装、装潢的设计创新力度, 并对创新成果申请外观设计专利保护或进行版权保护。在销 售时对专利产品进行规范标注,以突出产品的科技优势。针对旅游产品积极注册商标,根据未来的发展需要进行必要的防御性商标注册,为将来向多元化经营扩展和品牌扩张预留 空间。对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的产品要加大推广力度,力争 在旅游业创建一批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实现品牌增值,形成更好的品牌保护环境。
(四)旅行社、饭店等旅游服务单位要重点加强品牌建 设,强化旅游标识意识,并进行商标保护和版权保护,规范 旅游服务,打造知名品牌。要围绕具有核心价值的商标进行品牌宣传和塑造,争创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加大对经典旅游线路等服务产品的开发设计力度,对旅游服务产品中的运 输工具、服务设施等进行外观设计专利保护和著作权保护,提升经典旅游线路的核心竞争力。
(五)旅游行业协会、团体和其他组织要发挥地理标志作用,提升旅游价值。积极将具有本地区特色的地理标志进 行证明商标注册或集体商标注册,同时依托地理标志,打造农业生产、农产品贸易与旅游休闲相结合的新型京郊观光旅游模式,提升区域旅游价值。
(六)老字号企业要加强自身知识产权工作。知名老字号企业是北京重要旅游资源,对自己独有的工艺技术、配方 要加大商业秘密保护力度,同时在坚持传统工艺的基础上, 也要进行技术创新,为传统工艺增加新的元素,使其发扬光大,并重视对创新成果进行专利保护。
(七)要运用多种途径打击侵权,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各旅游经营单位在商标、专利、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受到侵犯时要采取行政投诉、司法诉讼等多种途径,依法维护自身权利。在诉讼前也可以委托专业人员通过致函、谈判等方式与侵权人就权利许可、赔偿等事宜进行协商,争取和解。 要对相关人员进行侵权风险防控、证据收集等知识技能培训,提高维权水平。在注重防范他人侵权的同时,也要在自身的生产经营中采取专利检索、商标查询等有效措施,避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八)要充分利用北京国际旅游节等各种旅游文化平台,打造优势旅游品牌。旅游产品生产企业和旅游服务单位要充分利用首都的各种旅游文化节、展会平台、科技平台、 资本平台等平台优势,凭借自身优势品牌引进先进技术和优 势资金,全力打造自己的优势旅游产品,同时利用这些平台 把自己的优势旅游产品推出去,形成以品牌促产品,以产品创品牌的良性循环。在利用品牌引入优势资本进行合资经营时,应注重品牌的保护,避免自身品牌资源的流失。
三、发挥政府部门、行业协会指导监督作用,营造旅游产业知识产权发展的良好环境
(一)积极履行职能,推动、支持旅游产业经营管理主体建立知识产权制度。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要积极引导旅游产业各经营主体进行专利申请、使用和管理,为各经营主体实现专利产业化提供切实帮助;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主动向旅游产业各经营主体普及商标保护知识,协助各经营主体建立、实施商标战略,针对旅游产业的商标侵权行为采取有力措施予以坚决打击;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应着重帮助旅游产业各经营主体树立著作权保护意识,引导各经营主体进行 著作权登记和保护;旅游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旅游产业各相关单位的知识产权日常工作的监督和管理,积极帮助企业应对各种困难,解决企业出现的问题。本市各相关政府部门也应 积极帮助企业建立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和保护等制度, 加强对市场的监督检查,对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坚决依法查处,指导企业对存在的不规范行为或潜在侵权行为进行整改。
(二)开展知识产权培训工作,培养旅游产业知识产权 人才。知识产权管理、工商行政管理、版权管理、旅游管理等相关部门要面向旅游产业各相关单位,深入开展知识产权保护知识和技能的普及和培训工作,全面提升旅游产业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同时,要协助旅游产业各相关单位建立灵活多样的知识产权保护人才培养机制,为旅游产业培养知识产权专业人才。
(三)支持、资助旅游产业各相关单位开展知识产权工 作。本市各级知识产权管理、工商行政管理、版权管理、旅游管理等部门要积极支持旅游产业各相关单位创建驰名商 标、著名商标,进行国内和国际专利申请。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对驰名商标、著名商标、专利的权利人给予奖励和资助。
(四)建立协调工作机制,为旅游产业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本市各级知识产权管理、工商行政管理和旅游管理等部门要加强沟通与合作,强化对市场的协调监管。 北京12330知识产权投诉中心和旅游投诉中心对旅游产业知 识产权有关投诉要及时转交有关部门处理,相关部门要积极查办,对假冒知名旅行社、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假冒专利、 侵犯著作权等行为依法严肃查处,为旅游产业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
(五)旅游行业协会、团体,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和其他组织要积极发挥政府和企业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要帮助企业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高效率、高质量地满足企业对知识产权保护的需求。协助政府做好企业知识产权培训、打击侵权行为等工作。协调企业做好集体商标或证明商标的注册、管理工作。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将本地区的地理标志进行证明商标注册或集体商标注册,并制定相应管理办法,加强对商标的使用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北京市版权局
北京市文化局
北京市文物局
二O 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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