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名2022年度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近日,教育部发布《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教科信厅函 [2022] 12号),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以下简称教育部科技奖)项目的提名工作现已启动。现将我校作为提名单位,申报教育部科技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项目(人选)的基本条件
提名项目(人选)必须符合《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教技 [2019] 3号)的有关要求,同时还应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提名项目第一完成单位是国内高校。
2.提名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应当于2019年12月31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3.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4.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
5.已获得或正在申报的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奖励的项目技术内容,不得提名2022年度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
6.专用项目的相关内容应当在提名前已定密,并需提供相应的定密文件。(专用项目是指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除专用项目外的其他项目均为通用项目)
二、提名程序
各类项目均按照通用项目或专用项目的分类分别填写、公示、报送,请有意申报的老师务必认真阅读通知要求(附件1)。我校提名工作安排如下:
阶段一:申报意向征集(4月8日17:00前)
申报采取院系推荐方式,请各单位汇总推荐项目名称、完成人、报奖类别等基本信息,填写并提交《2022年度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2)。我处将于系统开放后,为院系推荐项目分配申报账号。
阶段二:《提名书》填写(4月15日至5月1日)
《提名书》采取线上填报方式,系统(https://jybkjgl.moe.edu.cn/kjpj)将于4月15日开放,院系推荐项目申报人须于5月1日前完成在在线填报。《提名书》请按照《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手册》(附件3)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
阶段三:《提名书》形式审查(5月1日至5月8日)
理工处将对申报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对有问题的《提名书》退回至申请人修改。
阶段四:提名项目公示(5月9日至5月13日)
阶段五:材料提交(5月14日至5月20日)
对公示无异议的项目,应提交以下纸质材料:
(1)通用项目推荐书纸质材料一式两套(含一套原件,主件、附件一并装订成册);专用项目推荐书纸质版一式十套(含一套原件,主件、附件一并装订成册);
(2)院系推荐审核情况说明(模板请见附件4);
(3)如有回避要求,回避专家申请表一份(附件5)。
附我校部分往期获奖情况,供参考:
1. 2019年获奖情况:http://news.ruc.edu.cn/archives/266727
2. 2017年获奖情况:http://news.ruc.edu.cn/archives/204515
3. 2016年获奖情况:http://news.ruc.edu.cn/archives/156712
4. 2015年获奖情况:http://news.ruc.edu.cn/archives/126283
附件:
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2、《2022年度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院系推荐项目汇总表》
3、《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手册》
4、院系推荐审核情况说明(模板)
5、《回避专家申请表》
如有问题,烦请随时联系。
联系人:王璟琨 闫佳雯
联系电话:62514955、62515387
邮箱地址:ligongxm@ruc.edu.cn
材料接收地址:明德主楼1122B
理工学科建设处
2022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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